湘潭县多措并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7月30日 15:53 【字体:

  一是全面实行村账乡代理。出台并实施了《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由财政部门负责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农经部门负责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为保障财务移交和建立新账工作的顺利进行,财政局统一规定了村账乡代理财务移交的内容,制定了“乡(镇)村账乡代理财务移交表”和“乡镇村账乡代理中心财务移交表,目前,19个乡镇都已经进行了村级财务和档案的移接交工作。财政所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支持,从经发办抽调20名业务骨干担任会计,财政所安排28人担任会计或出纳员,业务人员班子全部安排到位。

  二是加强乡财基础建设。每个财政所安排了单独的村账乡代理办公室,购买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和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采购了全省乡镇财政系统统一使用的财务核算软件,村账由原来的“太阳核算软件”改为“用友U8财务核算软件” 进行核算。

  三是开展业务集中培训。7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乡财业务培训,财政所129人和经发办抽调的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内容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预算法》、党风廉政教育、做“三严三实”的财政干部等。

  四是实行业务辅导员派遣制度。从局机关抽调7名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同志,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方式,指导乡镇财政所做好村账乡代理工作。对业务辅导员进行考核排队,评选年度优秀,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同时,要求财政所干部包村,实行分村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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