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严把五关加强报账制涉农项目资金管理
一是严把申报公示关。县财政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查看,并签署书面意见。每个报账制项目都要将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数量、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
二是严把资金管理关。实行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有机结合,将资金监督关口前移,认真按照各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项目申报、审批、建设、监理、验收及管护全过程的资金监管体系,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严把质量监督关。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与竣工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对工程全方位的进行监督,使检查监督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项目资金由财政提前作预算造价评审,并采取公开招投标公示制、工程队测评百分制、与纪检部门签订廉洁合同等措施,加强监管。同时,由监理和审计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理和审计,并公布监督电话,积极调动项目区镇、村干部和群众参与监督。
四是严把资金报账关。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严把资金的审核、报账关。对不符合要求和超出规定使用范围的开支,坚决不予报账。每项资金报账所需的原始凭证必须齐全,缺一不可。在会计核算中做到及时记账、算账、报账,及时报送各类会计报表,及时整理各类会计档案。
五是严把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按施工进度和质量拨付工程进度款。当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金申请时,根据监理和审计结果实地查看项目进度,根据审计机构审核定价综合考虑安排资金拨付情况,从源头上控制资金的跑、冒、滴、漏现象。工程竣工县级验收合格后,预留5-10%工程质保金,待项目质保期后,确无质量问题再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