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财政收入低速增长,财政支出刚需上升已经成为常态。为进一步缓解财政收入矛盾,全面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资金的保障的力度,全市多面发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加快财政资金拨付进度。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性资金除需按项目进度审核拨付的资金和为应对年中不可预见或重大事件预留的少量资金,其余资金在年初全部下达到预算单位和部门;对上级下达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部门都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早形成支出、发挥效益。
2.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单位实有资金管理改革,加大了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当前,该市实有资金改革工作已完成核算平台建立,账户代理银行公开招标工作,正报请上级财政部门批准开设银行账户。拟定了《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讨论稿),对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结转结余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资金核算、管理、使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建立了结转结余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3.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2014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至全市91家一级预算单位的基础上,2015年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两个全覆盖”,即覆盖到170家一级预算单位和市本级全部财政性资金。完成177个2014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组织对12个2014年度重点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并尝试开展综合性评价。绩效目标申报纳入预算编制环节,进行同步布置、填报和审核。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绩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家评审,不断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方案和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