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围绕“五个重点” 精准施策谋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3月23日 00:00 【字体:

    

  2016年,湘潭县财政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引领新常态,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强作风,全力推动县域经济社会事业科学持续发展。 

  一、围绕“新常态”,科学组织财税收入。一是提高收入质量。加强与税务部门衔接,促进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执收缴库,着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2016年,财政总收入预期增长目标定为7%以上,其中税收增长10%以上。二是把握政策导向。认真分析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知识产权运营基金、PPP奖补资金等2016年新设资金项目,准确把握“人地财”挂钩、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债券转换、融资平台多方式融资等政策,找准结合点,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与相关部门配合,科学谋划和包装一批重点项目,列入国家、省、市“十三五”规划。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对已分配到部门并结转两年以上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以及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全部收回预算统筹使用。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对当年存量资金较多或常年累计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年初预算额度。 

  二、围绕“转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一是帮扶实体经济。进一步落实各类定向减税、降费政策和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从提供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提升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落实财政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帮扶力度。二是激活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增信功能,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加强财政金融联动,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三是淘汰落后产能。清理财政对竞争性领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取消对效用不明显,发展方向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不符合当前预算管理要求的项目和企业的补贴和保护。为落实关闭“五小”企业工作和煤矿关闭后续问题处理提供财政支持。 

  三、围绕“补短板”,着力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加大民生投入。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地加大民生投入力度,重点保证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等公共事业发展的投入需要。坚持精算平衡,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关系,防止盲目提标增幅,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二是推动城乡统筹。深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切实加强耕地地力保护,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整合资源和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抓好农业保险工作。继续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三是推进精准扶贫。通过整合专项资金、增加年度预算安排等渠道,全面足额落实县委、县政府精准扶贫的各项政策。对接省级扶贫开发政策,努力搭建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异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扶贫“五大平台”。 

  四、围绕“防风险”,全面深化财税改革。一是深化预算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全面实行收支脱钩。实质性整合专项资金,努力改变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碎片化”现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县直单位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选取部分县直预算单位推进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是防范债务风险。制定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规范政府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实行财政部门归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政府债务管理体系。严格偿债准备金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三是加强财政监管。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规范行政审批和业务流程。 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加强财政专户整顿清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处置流程。加强乡、村财政财务管理,落实乡镇财政总预算制度改革,改革村级财务管理模式。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切实规范财经秩序。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培训,提高全县财务管理队伍业务素质。 

  五、围绕“强作风”,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好学习。加强财政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紧紧围绕新《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开展有针对性、有实效性的培训,促使财政干部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领会财税改革新要求,树立与时俱进新观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二是抓好服务。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总思路,不断强化财政干部的服务意识,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动服务人民群众,主动服务预算单位。重点强化“马上就办”的意识,抓执行重落实,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抓好纪律。强化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认真践行新出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狠抓廉政建设工作不松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财政部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财经法律法规,重点针对“雁过拔毛”式腐败,开展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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