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全力打好财税改革攻坚战
2016年,湘潭市财政局将统筹推进各重点领域改革,确保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和任务。
一是推进收入管理改革。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营改增”改革,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标扩围工作。密切关注环保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走向,积极做好对接工作。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税护税的力度,努力推进涉税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各征收部门间相互联动,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与水平。要进一步严格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逐步建立收费清单公示及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市、县两级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改革,加强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
二是推进现代预算管理改革。要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加强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的统筹使用。2016年,要逐步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广告收入等专款专用的规定。要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实现除涉密内容外,财政信息实现全方位公开;要规范信息公开方式,严格执行“双20日”公开时限要求。要继续推动跨部门间和部门内部专项资金整合力度,2016年,计划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3000万元,加大对产业发展、创新创业、职业教育等领域资金的统筹使用。要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我市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各行政事业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撤销工作,开展对实有资金的甄别、筛选与再分配,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要逐步完善对城区(园区)激励性转移支付方式,推动城区(园区)的稳定发展。
三是推进资金管理改革。2016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至全部预算单位、全部财政资金。要加大对国土、水利、交通以及PPP项目的投资评审,加大委托第三方评审力度,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评审;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出台我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推进资产条码管理,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入口及使用管理。要健全财政监管模式,加快完善财政内控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