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村级财务管理迈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财务收支行为,建立高效、民主、透明、廉洁的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湘乡市从2013年底开展村账乡代理工作,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组织学习培训、清理移交账务、健全管理办法、严格目标考核、严肃工作纪律等措施,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迈上了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轨道,得到了广大乡村干部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一是实施范围广。全市503个行政村、42个社区(居委会)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了村账乡代理范围,2015年村级运转经费户归集各类资金2.2亿元,支出1.3亿元;归集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2.23亿元,支出2.17亿元。
二是制度规范实。对村级财务会计核算实行“五个统一”的管理体制,即统一资金账户、统一收支核算、统一会计账套、统一票据管理和统一档案管理,同时保持“四个不变”,即资金归属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民主监督权不变,从而进一步规范了收支凭证、报账手续、审批程序、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规避了“白条报账、多头报账、报账不及时”等现象。
三是资金监管严。在各行政村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3-5人,实行非生产性开支据实报销,禁止在项目资金中按比例提取工作经费,同时实行村级报账审核制度,代理中心对村级凭证证和资料进行再审核,从而有效地遏制了财政资金的流失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了项目资金都用在刀刃上。
四是资金直达快。村级各项资金实行专户“点对点”支付模式,从专户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工程、劳务、商品供应单位或个人,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提高了资金的使用率和直达率。
五是财政监管近。通过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各乡镇财政所植根基层,紧依群众,实行零距离监管,做到主动参与,主动监督,建立监管台账,完善监管档案,全面落实监管制度。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及时向市财政局反馈报告,充分发挥了乡镇财政就近监管的优势,健全了财政性资金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机制,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乡镇财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