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财政局:向全市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亮剑”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5月25日 00:00 【字体: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财办〔2016〕1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及查处力度,湘乡市财政局在全市财政系统部署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对象为湘乡市级及以下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涉及违法犯罪的,向司法机关移交。包括在财政资金(特别在涉农惠农、土地征收补偿、民生发展、扶贫开发等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乱发滥补等问题;乡镇“三资”管理中的以权谋私、盘剥克扣、强占掠夺、挥霍浪费等问题;“村账乡代理”中的违规财务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等问题。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湘乡市财政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部门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部署启动。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并上报备案。二是清理核查。认真清理和核对2013-2015年一般财政转移性资金及发改、农业、扶贫、民政、国土、住建、交通、水利、林业、移民、教育、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专项资金;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排查;对全面自查、清理检查中发现的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并对有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省财政厅专项整治办。三是督查问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涉及财政部门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做好查处有关财政违法行为的协调工作,按部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四是总结规范。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管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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