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局三举措助力精准扶贫
自“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以来,湘潭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财政工作特色,积极助力精准扶贫。
一是补短板提升发展质效。加大主动“造血”力度,紧紧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步伐。2015年,从新农村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了50万元,整合项目资金200万元用于产业扶贫。设立了产业扶贫引导资金,结合农业“接二连三”工程和百家示范工程,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特色种养基地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乡村旅游,采取合作、联营、入股等形式,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力争实现特色产业对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全覆盖。全力推进金融产业扶贫小额信贷,给予有需求的贫困户1-5万元的免担保、免抵押的小额贷款,2016年完成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坚定不移实施“一区多园”战略,支持杨河工业园、青山皮鞋工业园、茶恩竹木工业园做大做强、做精做专。
二是办实事改善民生福祉。有效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继续保持民生支出占比70%以上,推动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加快建立更加公平、规范、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困难群众的子女就学、就业帮扶、社会救助、生活保障,不断提升民生工作质量。
三是促规范加强资金监管。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实效,湘潭县将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机制。努力探索建立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将涉农项目资金捆绑集中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投入;建立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健全扶贫项目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和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扶贫审计力度,预防、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建立扶贫资金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各类扶贫资金的投向、使用与项目监管,引导将扶贫资金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突出问题、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上来。建立省定贫困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明确用于到户到人扶贫项目资金比例。贫困村建设项目实行申报审批制,杜绝增加新的村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