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依法制 提效率 财政管理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水土保持补偿费、政府住房基金、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三项收入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
二是完善财政预决算公开体系。严格执行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公开的时限要求。
三是规范实有资金账户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实有资金账户,第一批38家预算单位113个原有实有资金账户全部撤销,收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1800万元,统筹用于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同时,切实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四是统筹专项资金使用。2016年,市本级整合设立创新创业扶持资金2.19亿元,支持创新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整合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蔬菜产业发展等6项涉农资金,设立3000万元农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五是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控。1-5月,“三公”经费支出1951.95万元, 比去年同期减少648.44万元,同比下降24.9%。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所有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覆盖所有一般公共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对全市202家行政事业单位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认真清理。
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总体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据统计,全市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为3.31亿元,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为2.74亿元,节支率为17.12%。同时,扎实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