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四大举措 助力精准扶贫确保精准脱贫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9月09日 00:00 【字体:
  2015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围绕“一提前、两实现、三达到”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集中财力倾斜投入,为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推扶贫。作为我市扶贫发开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成员单位之一,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重要工作部署,不断在资金预算安排上向贫困地区和人群倾斜。2015年,市财政在上年安排专项预算680万元的基础上,新增资金488万元,落实省、市扶贫政策;2016年,整合各预算单位项目资金,安排600万元开展“百村帮扶工程”;新增财政投入1000万元,重点支持省定65个贫困村的扶贫工作。与此同时,我局作为湘乡市月山镇褒麓村帮扶单位,从2015年起,分三年将共计投入资金230万元,重点支持该村基础设施建设、就学就业培训以及村级产业企业发展。 

  二、发展科技产业促扶贫。紧紧依托当地资源和产业基础,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休闲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步伐。2015年,在65个省定贫困村共培植产业基地121个,建立132个土地股份合作社或种养殖业合作社,种植经济作物5400亩。2016年,市财政在科技后补助资金安排扶贫资金32万元,重点支持65个省定贫困村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支持湘潭县、湘乡市开展科技扶贫工程,通过“科研+基地+农户”或“科研+企业(协会)+农户”的方式,建立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基地,牵线搭桥贫困村所属的农业产业化公司与科研院校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开启落后地区群众致富新途径。 

  三、社会保障托底稳扶贫。将推进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财政“供血”落地。一是提高社保救助标准。全面落实强化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国家保障政策,对10.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五保标准条件逐一比对,做到应保尽保、“零遗漏”。二是全面推进城乡救助一体化。实行城乡低保户社会救助统一标准,城市区按照每月460/人标准实行政策托底;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老年人高龄补贴和老年人生活补贴政策,全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到50%以上。三是改善农村医疗水平。今年,市财政计划安排经费628.5万元,继续推进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基层卫技人员培训和村医生培养一体化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2016年,全市城乡居民医保预计参保人口将达到229万余人,基金规模达到12.44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9.64亿元。四是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比例。联合相关部门出台《湘潭市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动就业基地创建评选奖励实施方案》,今年,计划扶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10个,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目标任务。与此同时,拨付各类培训补贴资金574万元,用于农村转移劳动力提升等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 

  四、金融精准服务助扶贫。大力推广“金融+扶贫”模式,变“输血”为“造血”,开启以贷扶贫新时代。一是设立金融服务站。今年729日,我市首个金融扶贫服务站在韶山市韶山乡韶阳村成立,将重点为贫困户提供无抵押、无担保、无利息的“零门槛”小额贷款服务。截至目前,我市金融扶贫服务站已经为800余家农村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授信金额达2870万元。二是壮大融资担保体系。近年来,市财政通过资本注入、担保业务补助、融资担保奖励等方式,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信贷支持。2013年起,我市分别成立市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长株潭试验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累计担保26.93亿元,发放贷款15.6亿元。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已先后对389家企业贴息,累计贴息2421万元。三是开展涉农金融补贴。近年来,市财政部门通过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逐步构建了我市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促进了农业保险持续健康稳定发展。2015年,我市开办的涉农险种有水稻、油菜、玉米、能繁母猪、育肥猪、森林等10种,保费总额达到8709.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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