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出台奖励办法力促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03月29日 00:00 【字体:

  近日,湘乡市制订出台《经济发展奖励办法》,设立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奖、争资争项奖、财税贡献奖(含金融信贷)、招商引资奖和推进新型工业化奖等五个奖项,重点奖励在项目建设、财税贡献、招商引资、推进新型工作化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和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力求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湘乡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奖。奖励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政府投融资平台,乡镇办事处,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部门单位,已实施重点项目和重大前期项目的相关单位。奖励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先进单位奖、先进企业奖、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奖、优秀重点项目奖、优秀重大前期项目奖、重点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奖、重点项目建设突出贡献奖及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优秀个人奖等。

  二是争资争项奖。对从国家、省、湘潭市争取到位的各类非普惠性竞争性项目资金实施相应奖励,同时设立项目前期包装策划先进奖。

  三是财税贡献奖。在当年度新增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房地产开发税收和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税收排名全市前十强的企业、总部经济完成较好的企业中择优实施相应奖励。在财源建设责任单位乡镇办事处和协税护税的市直部门单位中择优选定实施财源建设先进单位奖。对乡镇街道财税收入规模和增速梯次实行奖励,以乡镇街道上年度本级税源目录内财税收入和总部经济税收收入总额为基数进行考核。财税收入总额首次达到一定规模指标占70%,增速指标占30%。未达到增速,按相应指标占比扣减奖励资金。

  四是招商引资奖。市招商安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外来投资企业的投资规模、税收强度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引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开展正常生产经营纳税的市域外来投资企业第一引荐人(含自然人与法人)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施相应奖励。

  五是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业奖。分别设立先进企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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