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2016年,湘乡市把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作为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抓手,严格按照省政府《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方案》的要求,制定实施办法,统筹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资金整合。制定了《湘乡市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建立“多条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资金整合机制。2016年共统筹整合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水利、移民、农业、财政、电力、交通等部门单位涉农资金2.14亿元,重点在棋梓、翻江、壶天、毛田四个乡镇共61个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0.12万亩,项目已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是专账管理。在湘乡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由市财政局将上级下达专项资金和整合的各部门涉农资金统一拨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专户,由市水利和农田建设委员会按照报账制统一拨付使用。
三是专款专用。为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项目资金实行一支笔审批、一本账结算,做到专人专管、专款专用。同时资金拨付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报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最后由常务副市长审批后按进度拨付。
四是严格程序。严格控制使用管理资金,做到不突破预算投资。严格按照法律政策、规章文件制度使用资金。所有工程资金支出按照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出具工程支付证书或在付款申请上进行盖章确认、再通过逐级审批程序后,由市水利与农田建设委员会予以办理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均以银行转账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施工合同书规定相关的资料,进行工程验收初审,编制项目工程结算书送湘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根据财评结果、依据上述审批程序支付项目后期资金。
通过统筹整合资金,改变了以往“资金分散、撒胡椒面,使用效益低下”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全市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如整合资金项目建设,大大改善了项目村田间生产条件,体现了政府对农业、农民、农村的重视,提高了当地群众农业生产积极性,也为今后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的集约化转变奠定了基础。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及农机通田条件,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年亩增产粮食50公斤,项目区共计增产粮食3610吨,以2500元/吨计算,年新增产值902万元;每年亩节约人工1.2个,劳动力成本以120元/个工日计算,年节约成本1039万元,每年可节本增收1942万元,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