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着力优结构、惠民生 财政重点支出精准发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湘潭市全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升重点领域资金保障水平。

  助力扶贫攻坚和环境保护。全力配合中央环保督查和全省财政扶贫专项督查,坚决打好扶贫攻坚战和环境保卫战。2017年,围绕“一提前、两实现、三达到”目标,市财政共计投入6155万元,确保省定59个贫困村摘帽退出。全年拨付4650余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公共自行车维护费用,倡导绿色出行;积极争取拨付节能环保资金4486万元,重点加强大气、土壤污染和农村环境治理,加快推进湘江保护重点工程。

  助推精致精美和谐城市建设。在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累计拨付国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02亿元,全年改造城市棚户区(城中村)13076套、完成市本级20个保障性住房小区提质工程。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资金2.65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提质改造和维护管理;从2014年起,四年来共计投入创文经费12.2亿元,全力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切实加强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服务精美湘潭建设。

  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升。全力支持就业创业。累计拨付创业就业资金超过2亿元,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及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不断完善社保保障体系。以全国首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全年安排经费4700万元,逐步构建三位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460元提高至600元;重点关注帮扶低收入人群,全年安排救助资金1.5亿元,切实提高困难人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推动文化教育均衡发展。2017年,安排专项资金2.59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两免一补专项资金2.16亿元,惠及城乡义务教育学生42.8万人次。安排7404万元文化类专项资金,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公共医疗事业发展。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至50元;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将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20元提高到450元。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程。全年共计安排经费1830万元专项用于农产品质量监测、食品安全保障以及市食品检验实验室建设。全力保障防汛救灾。全市累计争取安排资金 1.05亿元用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以及灾后重建。

  全面落实支农惠农财政政策。积极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奖补资金1900万元,统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810万元,积极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申报并争取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22亿元,加快高标准农田和示范园区项目建设。安排专项资金3600万元,着力推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现代农业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拓宽省级和县级特色农业保险品种范围,2017年,申报农业保险保费总额9977.47万元,较上年提高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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