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财政“五举措”鼓励创新创业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00:00 【字体:

  今年以来,湘乡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激发全市创新创业热情,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鼓励支持全民创新创业。

  一、设立发展资金,加强政策引导。2017年,市财政投入创新创业发展资金200万元,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宣传和实施,对创新创业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社区、村,以及优秀企业和个人进行奖励。加强对新办企业创业扶持,强化奖励撬动作用,奖励本市新建孵化基地企业创业资金40万元,鼓励创新创业。

  二、建立奖励基金,激发创业热情。出台《湘乡市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奖励办法》,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专项奖励,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列入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投产达效通过验收的,国家项目奖励10万元,省级项目奖励5万元。每年评选10个自主创业带动就业个体工商户和10个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人、5万元/个的奖励。全年共拨付科技创新奖励资金180万元,极大地激发了创新创业的热情。

  三、采购政策倾斜,助推大众创业。出台《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类项目建设中推广和使用本地名优产品的意见》,积极搭建服务平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本地企业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产品积极申报进入本市名优产品行列,政府性投资项目、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鼓励优先采购本地名优产品。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鼓励优先采购使用本地中国驰名商标、省名优名品、省著名商标产品及优质产品。

  四、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民服务。市财政局通过政务服务工作平台,简化办事程序,积极落实税收扶持政策,减免涉及小微企业的有关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及时落实小微企业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减负松绑。对涉及创新创业项目的个体或企业,在行政审批上实现了零收费。并通过积构建“互联网+监督”平台的建设,更加简化了涉农创新创业的办事程序,并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五、提供融资支持,解决企业难题。重新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制定《湘乡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财政出资500万元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对9类创业对象提供贷款支持,并给予贴息,支持创新创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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