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三创新”推动财政投资评审上新水平
2017年,湘乡市评审中心创新工作思路,在制度设计上谋长远,在工作推进上求实效,在队伍建设上强监管,推动评审水平上新台阶。全年完成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评审1427个,送审金额33.31亿元,核减6.8亿元,核减率达到20.44%。
一、打造三支队伍创新评审机制。充实评审力量。一是针对性地引进工程造价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充实财政评审中心力量;二是以政府采购购买服务方式,引进10家社会专业中介机构参与评审;三是聘请专业技术人员(17人)参与评审。在评审时效控制方面,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了项目办结时限,所有项目评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立两审制度。对同一评审项目进行初审和复审,复审对初审过程和结论进行复核和监督,分别在评审中心、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家三个方面评审力量中不重叠进行,相互制衡,以确保评审结论真实可靠。提升评审质量。严格将评审误差控制在3%以内,对评审质量优秀的予以奖励,对评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不支付委托服务费或扣除业绩工资,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严把三个关口创新评审手段。严把合同审核关。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将合同文本草案送市评审中心进行初审,再送市法制办审定,有效防止了合同中不合同理条款的出现,避免了工程纠纷的发生。严把现场管理关。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分片区分项目责任到人,对每个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把握关键环节,防止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2017年通过评审人员的现场管理节约资金5200多万元。严把工程变更关。全年共受理变更申请事项15个,申请变更金额9394万元,审核批准认可变更项目13个,批准变更金额约1400万元,对批准的变更的项目发出《湘乡市重点工程变更监督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3份。
三、实行三项制度创新评审监督。实行审计监督制度。财政评审中心定期向审计部门报送项目财政评审情况,审计部门对500万以上项目实行全面审计,对200-500万的项目按不少于60%的比例实行重点审计,对200万以下的项目按不少于20%的比例实行抽查审计。实行网上公示制度。项目评审完毕后,评审人员将评审项目名称、评审依据、评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在湘乡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年网上公示项目493个。实行行风评议制度。由市监察部门、行风评议部门组织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风监督员及相关服务对象对财政评审工作进行评议,听取财政评审工作汇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议。促使财政评审工作改进作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公正、务实、廉洁、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