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村账乡代理制度成效明显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8年05月25日 00:00 【字体:

  湘乡市于2013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乡镇办事处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在保持村级集体财产所有权、审批权、使用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对村级资金和财务实行双代管,村级所有会计事项由乡镇进行代理,使分散管理、各自核算的村级财务管理转变为集中统一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全市297个村43个居委会(社区)均纳入了村账乡代理管理范畴。至2017年底,村级运转经费户累计归集各类资金8.46亿元,支出7.53亿元;归集村级项目资金8.22亿元,支付项目资金7.85亿元,实施项目4570个,登录项目台账4327个,有效促进了村级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是健全了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了《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完善村账乡代理工作的意见》、《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债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湘乡市村级财政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对乡镇办事处村级财务管理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乡镇办事处村级财务会计代理中心工作考核办法》和《中共湘乡市委办公室、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湘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等七个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为村级项目资金监管提供了制度保证和理论依据。 

  二是理清了村级财务。在接管村级账务时,各乡镇办组织力量对村级近三年来的账务进行了认真清理,在账务清算的基础上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了锁定,并按相关规定办理了移交手续。 

  三是规范了财务管理。一方面实行“四个统一”:统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印章、印鉴和资金账户设置,对运转资金和项目资金进行分别管理;统一账务、账套和报表报账程序,完善收支凭证要素;统一收支科目设置。另一方面代理中心制订了一系列文件、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记账,算账,结账由代理中心负责,做到账目设置科学,财务手续完善,票据要素齐全。 

  四是保障了村级运转。村级各项开支由乡镇办审核,进一步严格了支出程序,明确了支出范围。实行按计划用款,按程序审批,加大了对村级财务开支的监督力度。村级各项开支基本上做到了该用的资金合理使用,不该花的资金不再乱花,减少了大量不合理的开支。 

  五是强化了债务管理。一方面清理锁定旧债,澄清债务底子,建立乡村债务台账,登录债务形成原因、时间、年限、债权人情况等,录入债权债务平台进行锁定。除偿还债务外,录入数据不得变更。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债务,严禁乡村未经批准举借新债,凡旧债未还清的乡村,一律不得举借新债。 

  六是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一个池子蓄水”,将财政,发改,交通,水利等各部门单位安排村级的各类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归集,有效整合零星分散的资金,集中财力办实事。 

  七是促进了村级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各村成立了村级财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将财务报表相关资料进行公示,设立了村务公开栏,统一了公开形式,规范了公开内容。群众参与理财的积极性不断加强。 

  八是提高了业务水平。2014年以来,市乡两级共举办培训90余期,培训人数达8600余人次,培训对象主要为乡镇办干部职工、村书记、村主任、村报账员等,培训内容为村级财务管理政策法规、财务管理及廉政建设等,极大提升了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湘乡市:村账乡代理制度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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