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出台“十条措施” 确保减税降费落地落实
今年以来,湘潭市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减税降费部署,全面抓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率下调、中小微企业系列税收优惠等政策的执行落地,预计全年减收23.78亿元,让广大群众和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为降低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影响,湘潭市出台财政十条措施,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保障稳健运行。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密切跟踪财政收支形势变化,紧密关注相关政策对财政运行的影响,强化对财政收入、重点支出和库款规模的监控。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定做实财政收入平滑衔接方案和税收稳增长措施,统筹调度全市收入情况,既坚决杜绝各类虚增行为,又防止收入大起大落。
二是依法依规加强收入征收管理。分税种制定收入目标、征管措施,在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主要税种征管同时,不放松小税种、零散税源、一次性税收的征管,做到应减尽减,应收尽收,颗粒归仓。积极指导政府融资平台和土地储备中心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健全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积极深入推进综合治税。
三是全力以赴开源弥补减收缺口。制定全市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工作方案,强化项目储备、精准研究对接政策,进一步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国库资金调度支持。上半年,我市成功入围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国家财政4亿元资金支持。全面清理各类财政存量资金,扩大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清收范围,控制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快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清理处置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将变现处置收入用于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减收缺口。
四是坚决做到一般性支出压减15%。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过“紧日子”思想已经传导到各单位。2019年,全市一般性支出预算数17.59亿元,较上年压减5.5%。1-6月,市直“三公”经费支出1144.67万元,同比下降26.72%。预算调整时,将实现市直一般性支出较2018年预算数压减15%。
五是切实增强财政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规定,新增的临时性支出,原则上由部门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在现有预算中解决。所有的建设项目,一律先落实资金来源,再开工建设。对于先开工建设,后申请财政资金的,市政府一律不批准,市财政一律不安排资金。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决策时要由财政部门评估财力可否承受,超过财政承受能力、可能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政策或项目,一律不出台。各级各部门要加快部门预算与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强化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六是严格执行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规定。对财政存量暂付性款项中政府负有支出责任的借垫款、财力缺口挂账和对外借款呆账,通过调整预算、动支预备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依法依程序分年度安排预算支出予以解决。
七是有保有压调整预算实现收支平衡。严格贯彻“三保一压”方针,全力保障“三保”支出资金需求,着力压减一般事务性支出。在项目调增时,优先保障“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八是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市区、园区、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的监管和考核,坚决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园区、融资平台要按照一一对应原则,将融资平台公司自身的债务与资产进行匹配,确保债务资产相互对应,清晰明了。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按照省里规定时限,确保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实质性落地。
九是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制定出台《湘潭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将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扩展至重大政策落实以及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等。将预算绩效重点评价结果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绩效重点评价为低的单位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为低的单位,在单位自身建设中扣除相应分数。
十是完善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强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决算公开等主体责任,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市级纪检、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究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