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湘潭县财政局“四举措”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再加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自上而下的改革需要依靠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每年的政府工作会议上对全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对上年工作进行点评,同时部署本年任务,明确总体要求,推动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是绩效评价范围再推进。通过开展绩效自评、重点评价将全县所有预算单位均纳入绩效评价范围。其中重点评价项目共计开展10个,涉及资金量7644万元,被评价项目类型包括教育类、农业类等项目。2019年全县涉及预算绩效管理资金达51.19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62.66%。绩效评价工作稳步推进,通过“以评促建”对提升全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三是运行监控范围再扩大。2018年全县开展了对17个乡镇的部门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对结果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跟踪监控。2019年度开展了两次监控,监控目标为9、12月年度执行率分别应达到资金额度(目标值)的50%、90%,原则上每一轮监控结果均在次月10个工作日内报告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通过监控倒查制度建设上的短板,及时提醒单位在加快支付 进度时加强资金管理,对监控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
四是重点评价突出重点。一方面是召开座谈,筛选项目。财政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股室、相关预算单位召开座谈会,针对社会关注度高、重点民生工程等项目进行筛选。对每个项目“为什么评、评什么、怎么评”进行深入探讨,明确评价重点。另一方面提升评审质量,科学制定评价体系。组织被评价单位、绩效专家、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专家评审会,围绕项目的可行性、问题的针对性、体系设置的科学性进行集体研讨并形成统一结论,确保评价结论真实反映项目实际情况,全面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