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财政局扎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要求,湘潭县财政局坚决落实财政“三保”,统筹全县财力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各项支出。
一是摸清财力“缺口”,全面掌握“保基层运转”收支情况。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县级财政预算事前编审及“三保”重点关注县的工作部署,由县财政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统计,全面掌握全县各部门及乡镇基层运转情况,对存在缺口和不足及时调整或调剂预算予以补足,同时,集中有限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兜牢“三保”底线。坚持省政府出台的“六个严禁”,严禁编列赤字预算,严禁留有“三保”支出硬缺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严禁低效无效使用和浪费财政资金,严禁违规动用国库库款,严禁违规举债和使用债券资金。
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合理调度库款支出。严控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部门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和业务工作等经费以及结转一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将报经县人民政府,由县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科学把握各项支出安排节奏和进度,保持合理库款规模。根据轻重缓急有序安排库款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基层运转。
四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出台的“九个全面”清理整顿工作方案。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把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贯彻和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停止新增政府债务类投资项目、清理处置国有资源资产、整合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清理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清理财政性奖励政策和补贴政策、压减部门预算支出、清理整治违规聘用人员等人事管理方面突出问题、清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等九项清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五是压实责任,建立“三保”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为本单位“保运转”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三保”预算执行负责,对预计可能存在“保运转”的风险,提前向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及时核查情况,并督促指导化解风险。凡可能造成“三保”重大负面舆情的,第一时间上报县人民政府,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