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财政:建立财会 “大监督” 工作机制 筑牢财政资金监管防线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6:20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财会监督职能,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湘潭市财政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财会“大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及配套工作方案(潭财办[2025]6号),全面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大监督”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监督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专班主任,其他党组成员任副主任,局内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会“大监督”工作专班,专班对财会监督工作负总责。同时,明确各科室(部门)落实“管业务必须管监督”要求,将监督融入业务全流程,并设财会监督专管员负责具体落实;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参照成立相应机制,承接上级任务并落实属地监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确立四大原则,划定监督边界。此次建立的财会“大监督”工作机制确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管控、全面贯通四大原则。树立“人人都是监督员”理念,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履行岗位监督责任;监督范围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资产、资源,覆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关中介机构等;将监督嵌入预算编制、资金拨付等财政核心业务,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方式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三、厘清职责分工,规范监督流程。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财政监督局承担日常事务性工作。专班办内设统筹协调、业务监督、支撑保障3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监督计划制定、跨单位协作、业务领域监督实施、信息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明确各小组职责与人员构成,确保监督工作协同高效开展。同时,完善计划统筹、信息共享、成果运用、联合监督、会议决策五大核心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

四、明确目标任务,分步推进实施。根据工作方案,湘潭市财政局计划到2026年逐步构建起完善的财会“大监督”体系。主要任务包括强化财政主责监督,聚焦预算管理、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行为等领域开展全流程监管;加强民生保障、重大项目、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监督机制;创新信息化监督、日常与专项监督结合、线上线下融合等监督方法;强化监督成果运用与监督队伍建设。

实施过程将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推进,通过成立专班、制定计划、搭建信息化平台、开展总结考核等举措,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经费保障、考核问责四个方面完善保障措施,将财会“大监督”工作纳入各科室(部门)年度考核,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严肃问责。

下一步,湘潭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工作机制和方案要求,统筹推进财会“大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守住财政资金安全底线,推动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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