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切实服务三农
龙山县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职能,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积极服务“三农”,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规范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对乡镇年度预算指标实行总量控制,科学编制乡镇财政年度收支预算,准确核定乡镇基本支出,落实定员定额管理,合理安排乡镇财政年度预算及村级运转经费预算,切实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的支出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在支出计划中硬化基本支出、细化公用支出、优化项目支出、强化预算约束。
强化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账乡代理”,在全县34个乡镇筹建了“乡村财政财务核算中心”,将乡村两级财务收支纳入集中核算。建立完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做到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乡镇财政积极主动参与专项资金管理,县级财政认真进行监督指导,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得到提高。
提升基层财政服务水平。根据服务三农、改善民生对财政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利用乡镇财政贴近农村、直接服务农村的优势,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的公共服务水平,实行“一卡通”将各项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把国家的涉农补贴、家电下乡等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2009年,该县共通过“一卡通”发放惠农补贴72项1.8亿元,发放家电下乡财政补贴6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