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丈强化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古丈县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和“全县重点项目工程”,积极筹措资金,强化资金管理,始终坚持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作为一项解民忧、顺民意的大事、实事,下大力抓实、抓好,切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一是突出“一个确保”,全力筹集建设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最大的难点是资金保障,确保充足的资金投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的重要前提。该县按照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做好年度项目支出预算,采取多种办法积极筹措资金22770万元,保证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需要。
二是严把“两个关口”,规范、高效使用建设资金。资金能否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直接关系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在资金拨付和使用环节上严把两道关口。一是严把资金拨付关。严格按进度拨付,照工程进度和中标合同,实行“分段”拨款模式;严格按内容拨付,对中标项目按中标合同完成进度、支付下一阶段合同工程款项。二是严把资金使用关。及时将中央和省下达的各项专项补助资金分配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的规定。另一方面实行“三专”管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随时掌握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三是强化“三个监管”,有效防范建设资金风险。一是事前有评审。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前由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预算评审,并将其结果作为公开招投标控制价,确保中标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二是事中有跟踪。加强对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环节的跟踪问效和跟踪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事后有审计。项目建设结束后,由财政、住建汇同审计部门对项目做决算审计,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2011年至2012年古丈县廉租住房建设计划1100套,实际建设1155套,总建筑面积57750平方米,共投资5775万元,目前已建成689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470套,总建筑面积28200平方米,预计投资2820万元,目前已全部开工建设;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1300户,已完成300户的改造任务,尚有1000户正在改造建设中;发放租赁补贴245户,补贴资金44.1万元,惠及住房困难群众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