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农业保险工作实现“三个满意”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2年11月22日 09:24 【字体:

  2012年龙山县农业保险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实现承保水稻20万亩,油菜5.5万亩,玉米6.7万亩,能繁母猪0.3万头,育肥猪0.1万头,公益林120.5万亩、商品林6.9万亩。总保费715.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8万元。农业保险共计赔款:260.58万元。实现了政府满意、承保机构满意、农民满意。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龙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龙山县2012年度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参保及理赔办法。全县构建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完善沟通和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联系会、碰头会、协调会。同时,建立了考评、督查和考核奖惩制度,及时掌握、全程跟踪政策执行情况,保证政策性农业保险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提高农民风险意识。我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保。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利用赶集时机,开展农业保险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常识、操作程序及相关政策。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加深了农业保险这项惠农政策的了解,对开展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三是严格执行政策,实行规范操作。在实际操作中坚持“三个到户”。一是承保到户,详细收集、登记农户的各种投保信息,由相关部门审核,张榜公示后由村委会盖章确认进行投保,并将保险凭证发放到户。二是定损到户,在查勘核损过程中,根据受灾农户的报灾损失清单进行逐丘逐块现场查勘核实,实事求是,使真正受灾农户利益得到保障。三是理赔到户,建立规范的赔付程序,依托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网络,由县财政、县信用联社将农业保险赔款打到受灾农户账上,确保赔付便捷,且资金不被截留和挪用,保证让受灾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农业保险补贴资金是采取先由农户缴费,再由地方财政配套补贴,最后中央、省财政才按标准补贴的机制,而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且农民投保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根据这一实际,我县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本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158万元,按期缴纳至保险帐户,从而确保我县农业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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