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为城镇参保居民提高住院分娩补助标准1200元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7月24日 09:05 【字体:

  “我住院分娩花了1658元,医保给予补助1600元,现在的医保政策真是太好了。”7月22日,凤凰县南华社区居民石小霞满脸笑容对笔者说。

  据悉,为保障妇女生育基本医疗需求,凤凰县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辖区内城镇居民住院分娩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标准为1200元/人次;对于住院分娩费用不足1200元的,按实际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同时,原来的一次性生育补助400元的政策标准继续执行,切实减轻了参保城镇居民医疗负担。


凤凰县为城镇参保居民提高住院分娩补助标准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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