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三个突出”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泸溪县自2004年在湘西州率先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以来,立足“三个突出”推进评审工作,经过近10年的实践探索,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断规范增强 ; 截止2012年底,累计评审项目583个,评审资金134485万元,审减资金16839.4万元; 今年前10个月累计完成预、结算评审项目155个,评审金额50676万元,审减金额8743万元,综合审减率达到17.3%,评审额和审减额均创历年同期新高。
一是突出健全评审制度。先后制定了《泸溪县财政投资项目预(概)算评审实施办法》、《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操作流程》、《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流程》,2013年以县委、县政府名义相继下发了《泸溪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泸溪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管理制度,使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切实做到了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二是突出扩展评审空间。财政投资评审对象和范围由起初的决算评审、单一评审转为全面铺开,实施项目预决算评审并举,事前、事中、事后评审并重,基本上实现了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的全覆盖,评审项目涉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水利、农业、移民、交通、教育、文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三是突出科学评审。注重查阅和收集委托评审项目的评审依据,注重施工现场踏勘,注重建材市场调查,注重项目会审和复审,综合运用各种工程造价审核手段,对项目进行全过程技术审核,竭力遏制项目“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核算、决算超预算”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