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突出“四个重点”
2014年,花垣县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按照统筹兼顾、厉行节约、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突出“四个重点”切实推进预算编制工作。
一是突出“深入推进综合预算管理”重点。首先是全面加强政府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将单位组织的各项政府性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做到不重不漏,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其次是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进一步摸清家底,促进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的有效衔接,细化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工作,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第三是客观准确地根据历年组织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化因素,认真测算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和征收标准,合理编制收入预算。第四是规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管理,对部门、单位用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优先用于保运转、保民生,多出部分按照部门的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安排。第五是加大基金预算、民生工程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衔接力度,统筹安排好政府各项收支。
二是突出“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重点。全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等;重点支持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支持廉租住房保障工程建设,解决城市低保家庭住房困难等问题;增加医疗卫生投入,注重向需方倾斜、向公共卫生倾斜,着力支持医疗保障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支持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扩面提标,扶持就业再就业等。
三是突出“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首先是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实行总量限制。按照“三公”经费“零增长”具体要求,科学编制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时对其实行总量限制,各项支出原则上均不得超过上年预算规模,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比2013年零增长或略有下降,其次是努力控制各项公务费开支。进一步压缩消耗性支出和弹性支出,加大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支出的力度;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提倡少出差、出短差,杜绝不必要的出差。
四是突出“推动部门预算公开”重点。报送县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经县人大审查批准的部门预算报表,并积极增加公开表格的数量、细化公开的内容。从2014年起,逐步实行部门财政拨款情况表随同收支预算总表一并公开,涉及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支出的,要将公开内容细化到款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