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个规范”强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4年10月21日 11:31 【字体:

  为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泸溪县落实“四个规范”,强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使用。

  一是规范专户设置。财政资金专户严格依据国务院、财政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财政部门正式文件规定开设;并按照“规范统一、精简高效、上下对应”的原则,实行集中管理、分账核算、统一调度。

  二是规范拨付程序。在专项资金拨付过程中,坚持申请凭依据、审批按政策、用款按计划、拨付按程序;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泸溪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审批表》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规范专户对账。严格规定每月7日前及15日前,在银行出具对账单及回单的前提下,财政专户会计与内部相关业务股室、财政相关业务股室与用款单位按规定,开展及时对账;凡未及时开展对账的,财政国库暂停办理其拨款业务。

  四是规范内部监督。财政部门内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所辖专户和专户资金开展专项核查和互查,对用款单位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同时,财政监督职能股室每半年对所有财政专户资金进行检查,并出具专户资金检查报告,对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分。


泸溪县“四个规范”强化财政专户资金管理

9986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