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个突出”强化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5月19日 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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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科学性和使用效益,强化财政支出责任,2015年泸溪县坚持“四个突出”,将资金总量为2.4亿元、涉及到民生和重点投资的16个专项资金支出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范畴。
一是突出评价内容。以预算单位自评为主,确定棚户区改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10个项目开展自评;以财政职能部门评价为主,选择土地治理等4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以财政职能部门为主,选择农村环保等2个项目实行绩效跟踪。
二是突出单位自评。列入计划的所有自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及时进行自评,并由财政部门负责业务指导;自评相关资料及结果报送分财政部门和分管县级领导审核。
三是突出财政评价。财政部门实施评价的项目,由财政局绩效管理职能股室和相关业务股室,共同组织实施评价;并及时将评价结果向预算单位反馈,就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整改和处理。
四是突出跟踪管理。列入2015年度绩效跟踪管理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时,分别及时提交“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和“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审核表”,并实地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