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白沙镇“四措并举”规范“三资”管理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06月18日 14:49 【字体:

  今年以来,泸溪县白沙镇立足加强农村集体“三资”(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组建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有效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

  (一)建章立制,规范三资管理。在全面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原则,紧密结合镇情实际,制定出台了《白沙镇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用指导性文件规范三资管理工作。

  (二)夯实基础,突出服务保障。一是建立办公场所。在镇政府办公场所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优先安排代理中心办公室,并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配备办公设备。二是保障工作经费。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从镇包经费中挤出经费,并纳入年初预算,保证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正常运转;三是健全工作制度。结合镇三资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三资”代理服务流程图,做到了有章可依,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三)五个统一,规范运行机制。一是统一实行以村设账,单独核算。二是统一票据。各村、组收入必须使用湖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支出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对部分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单据,如自办伙食费、误工费、工时费等,镇代理中心统一模式设计制作了8项自制原始凭证,规范各村财务单据;三是统一审核记账。各村、组的票据、凭证一律实行“五笔连审制度”;四是统一财务公开。五是统一建档管理。各村、组财务档案统一交镇代理中心归档,实行一村一柜专人管理。

  (四)创新思路,推广“四化”模式。一是管理模式制度化。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委托代理、开支审批、货币资金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等14项制度予以明确,严格规范村级财务审批程序。启动村经济合作社“十有”建设工作,指导所有村经济合作社依照“十有”建设内容逐项进行完善,严格按制度开展“三资”管理工作。二是监督主体多元化。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村社群众监督,所有村建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定期开展理财活动;坚持代理会计核算监督。 严格规定各代理会计严把凭证审核关,对内容不真实、手续不完备的票据坚决予以退回,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册,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镇三资代理中心负责人和镇三资办反映有关情况;坚持上级业务部门监督,在县、镇、村三级联网的基础上,将村帐监管网络升级为“三资”监管网络,实现上级部门对村级“三资”情况进行在线网络查询与监督;开展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活动,强化对村经济的审计监督。三是财务公开统一化。严格执行《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村级财务公开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和方式上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地点,统一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方式。四是会计核算电算化。在全县15个乡镇村级财务管理中率先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电算化会计核算;并建立网络信息平台,各村(社区)“三资”资金及台账可在网上直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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