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个强化”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5年11月19日 10:40 【字体:

  为做好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简称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近日来,泸溪县按照“一年全铺开、两年出成效、三年成机制”的总体思路,强化四项措施,全力推进以“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为核心内容的改革试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下设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强化部门职责。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细则的拟定、项目审核、资金拨付和监督考核;县农业部门主要负责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任务落实、项目组织和监督考核;县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征、占用等稻田面积减少情况的统计,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县经管部门主要负责家庭农场、土地确权、农业经济数据的统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划分,落实工作目标。

  (三)强化保障措施。一是实行补贴“一卡通”的发放模式,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二是建立补贴公示制度,登记到户的基础信息和以后各年度农户农作物种植情况等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乡镇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样;三是建立考核考查制度,县对乡镇、乡镇对村、村对填表人员,均建立严格的考核考查制度,落实责任,严格奖罚;四是对补贴信访事件,规定对应乡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得拖延、推诿,对仿造、虚报、谎报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相关信息,造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基础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予以追究责任。

  (四)强化健全机制。以改革为契机,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长效机制,夯实基础工作。一方面,各村明确专人对本村农户承包耕地每年的耕种、流转、抛荒等情况进行适时登记、及时上报;另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加强巡查抽查,全面掌握各村农户承包耕地的流转、抛荒、耕地变性等情况,严格审查上报基础数据。同时,县财政、农业部门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考核机制,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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