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财政乡财监管紧抓不放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泸溪县财政局多措并举,着力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严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不断完善“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账乡代理”改革,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确保补贴及时发放,乡财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细化财务管理。落实定编定员定额管理,准确核定乡镇基本支出,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稳定”的支出原则,认真编制乡镇财政和村组织经费预算。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同时加强资金的申报、审批、使用和凭证审核等工作。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按照采购预算执行,发挥县对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能。建立一套独立的固定资产账套,乡镇资产购入、使用、处置手续齐全,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目前该县乡镇的固定资产总额为408.34万元。要求将“制止新债发生、逐步化解旧债”纳入乡镇政府年度责任制考核内容,对乡镇主要领导实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建立乡村债权债务信息数据库,实现了常态和动态管理,消赤减债“对号入座”,2015年完成化解乡镇债务157万元。
二是加强村账管理。该县“村帐乡代理”工作全部由乡镇财政所实施,并与全县的150个村(社区)签订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协议,完善和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达到省定标准,推行村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增强村民民主理财的实质性、责任感与监督力,把村和社区“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全部纳入“村帐乡代理”财务核算管理,实现了村级财务信息化、网络化管理。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县、乡都成立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立体式监管格局,确保该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目标、有措施地有效开展。先后制定了《泸溪县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泸溪县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泸溪县惠农资金信息化发放管理办法》等相关监管制度,使监管工作做到了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确定财政局机关股室和财政所信息联络员27名,负责信息传递,耗资8万元升级了乡财资金监管系统,先后确定潭溪镇、白沙镇为资金监管联系点,实行重点指导,现场示范,目标管理,以点带面,推动监管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四是落实惠农政策。为解决惠农补贴资金漏发、发放不及时、部门扯皮等突出问题,该县在全州率先出台了《泸溪县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化发放管理办法》,实行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清册、录入数据”;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拨款,监督发放”,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优质服务,快捷兑付”;乡镇负责“宣传政策、告知领款”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打通了惠农补贴资金落实中的“梗阻”。耗资十余万元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一卡通”存折清理活动,对农户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及时纠正了错误信息,确保补贴资金准确发放。2015年1-11月该县发放惠农补贴 40项1.22亿元。
五是加强基础建设。该县以创建标准化财政所为契机,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先后重点改造了潭溪、达岚、八什坪等乡镇财政所的办公用房,同时更新添置了办公桌椅、档案柜、保险柜、沙发、饮水机、空调等办公设施,改善了所里职工的办公、学习、生活和居住条件,提供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方便办事群众,提升服务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