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财政护航食品安全
近年来,泸溪县财政局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以“安全”为核心,关注百姓的食品安全焦点,主动作为,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支持体系建设,提升保障水平。
一是提升能力。该局支持食品药品监督局先后投入项目资金300多万元,为县、乡两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购置配备了相关检验检测仪器设备100余台套,进一步强化了检测能力建设,该县到2017年检测站将申请“双认证”。每年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超市开展县级例行监测1250个样品、监督抽检1100个样品以上,每个乡镇开展乡镇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500个样品以上。
二是突出重点。重点开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开展两轮专项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切实规范学校食堂饮食经营秩序,该县学校食堂通过新、改、扩建全面达到发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执证百分率达95.31%,使学校的饮食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增强。每年围绕重点时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开展农产品、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元旦、春节、两会期间、“3.15”、季度农资打假、“5.1”、迎“高考”、中秋、国庆、单一农产品等专项整治12次以上,整治11个乡镇17个墟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场所200多家次,检查农产品生产基地30多个次。
三是深化改革。2015年年底该县对隶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等其他部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了全面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财政部门全力支持配合,成立了资产财务清查小组,开展合并单位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该县以红山公司、辛女公司、燕子坳合作社、喜农合作社为示范企业(合作社)试点,开展生产经营主体、质量追溯、产地准出、诚信、自检或委托检验等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信用体系,该县11个乡镇全部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工作等监管工作,聘请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四是强化监管。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会同县人大、审计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主动对项目资金开展随机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进行科学合理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据统计,泸溪县2014年至2016年县本级财政累计投入食品安全资金516.83万元,切实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