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财政:五措并举发力专项资金检查
今年来,根据湘西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州财政局的统一要求,泸溪县把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是领导重视。对于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泸溪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向恒林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部署安排全县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相关联络工作。各乡镇、武溪工业园、浦市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相应成立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实施和协调。
二是抓好部署。我县专门制定印发《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及《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加强财务管理及内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两个文件。于5月6日组织召开全县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动员大会,各乡镇、武溪工业园、浦市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共计240人参加会议。
三是搞好自查。动员会过后,各乡镇、武溪工业园、浦市经开区、县直有关单位都相应成立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各单位的自查材料进行上报。财政局各业务股室在认真进行汇总后,将对口单位汇总后的材料及时移交到局监督检查股。在具体的自查自纠过程中,该局相关业务股室分别对各单位进行了指导和帮助。
四是开展核查。为了搞好这次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集中核查工作,财政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县140个独立核算单位分成三部分,县财政局集中核查98个单位,县审计局集中核查26个单位,县监察局集中核查16个单位。其中,财政局将要检查的98个单位,分成7个集中核查组,分别由7名局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五是统一调度。在集中核查过程中,县财政局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协调各方关系,及时了解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9月7日,该局召开财政专项资金检查推进会,学习传达8月26日“全州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明确要求对检查组组成人员、检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检查工作开展程序以及检查工作方法都要进行回头看。要对检查开展情况和检查质量进行全面督查。要确保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质量,必须加强对检查工作再检查和再监督。要强化责任,严肃纪律,探索建立监督长效机制。要形成高质量检查报告,并签字备查,并主动将财政监督嵌入各项财政业务流程及工作中,对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的分配及拨付使用实行全方位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