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发力“六突出”谋划2017年财政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1月24日 00:00 【字体:

  2017年是“十三五”打赢精准脱贫、推进结构性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是60年湘西自治州州庆之年,也是泸溪县经济社会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该县坚持“三个着力”、“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发力“六突出”谋划2017年财政工作,为“推进五大工程、打造五个泸溪”、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注入财政动能。

  一、突出财源建设,做大财政“蛋糕”。把财源建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壮大骨干财源、培育群体财源、发展新兴财源、开发后续财源”的思路,狠抓收入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抓好骨干税源和重点行业的税收征管,壮大财源税源,不断做大财政“蛋糕”。加强财政与金融机构间的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财政与金融的磨合作用,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助推企业做大做强。深入研究上级政策,增强争资争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上联系汇报,把握申报时机和程序争取更多项目资金。

  二、突出精准脱贫,体现财政引领。强化财政综合扶贫投入体系,财政支农投入新增部分重点用于精准脱贫,积极吸引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参与,多渠道增加精准脱贫资金投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确保全年整合投入精准脱贫资金200000万元以上。全面扎实做好牵头的公共服务保障工程建设和配套的其他精准脱贫工程建设;以项目规划、脱贫规划、产业发展规划为抓手,深入开展精准脱贫驻村帮扶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脱贫。

  三、突出创新驱动,推进财政改革。转变财政投资模式,运用“PPP”等合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切实减轻财政压力;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完成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的“营改增”工作,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消费税改革;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口径财政预算,除保密部门外,实现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全覆盖、全考核”;配合完成机关单位公车改革工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重点推进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深化全县所有乡镇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结算;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发挥财政体制改革对整体改革的支撑作用,推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创新升级。

  四、突出保障重点,建设民生财政。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总体性制度规范和相关配套政策。教育方面,全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社保方面,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启动养老金保险制度,加强机关养老金预算管理,加强社保资金监管,确保社保资金精准落实;医药卫生方面,支持实施公立医院改革,落实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工作,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住房保障方面,调整完善住房保障政策,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购建和运营管理,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精准脱贫方面,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行先试、强化措施,做好资金统筹整合和精准使用工作。

  五、突出建章立制,规范财政监管。以完善制度、明确职责、理顺流程、控制节点、加强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内审内控机制,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提升预算执行水平;夯实财政基础管理,不断完善预算国库联动机制,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固化;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出台《泸溪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它单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支出按程序、拨款按进度、开支按标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扎实推进“管评分离”的评审机制,将25%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逐年增加委托比例,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完善和创新监督检查动态跟踪机制,突出抓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查处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用在点上、落到实处”。

  六、突出学习教育,夯实财政根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切实强化财政干部理想信念和政治理论素养,筑牢思想根基;加强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坚持“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每季一评比、每年一考核”,落实“两个责任”,实施“一案三查”,执行“四步报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源头治本工作,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两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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