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财政保障民生改善得力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1月30日 00:00 【字体:

  近四年来,泸溪县民生支出累计完成606441万元,其中2016年支出178000万元,同比增长8.51%,是201298664万元的1.8倍,年均增长15.90%,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72.65% 

  一、医疗救助保障给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四年间,医疗卫生支出累计完成85012万元,年均增长19.83%2016年,新农保、新农合覆盖率分别达100%96.7%,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年。 

  二、社保兜底全面发力。全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坚持财力向基层、向弱势和社保群体倾斜;加大对城乡低保、抚恤补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三无老人”的补助力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四年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累计完成128511万元,年均增长17.37%,累计支出养老金(企业、城乡、机关)101390.5万元,年均增长20.32%2016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20/月和220/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6万人。 

  三、教育发展持续聚力。2013-2016年,教育支出累计完成164668万元,年均增长5.78%,其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从2012年的3501万元提高至2016年的4420万元,年均增长6%,累计发放农村及特岗教师岗位津贴(片区人才津贴)6134.9万元。 

  四、重点支出保障有力。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升至应发工资总额的12%,四年累计拨付8392.55万元,年均增长61.67%;工资调整、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乡镇工作补贴均按标准足额发放到位。2014年,进行津补贴提标,每年增加津补贴支出5004万元,人均增加5400/年。2015年,进行工资调整,全县增加工资支出11522万元,人均增加12000/年;人均增加绩效奖金3000/年。村级组织年运转经费达2961.27万元,增加681.67万元,增长29.9%,全县村(社区)年均运转经费20.15万元,增加4.54万元。四年间,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139633万元,年均增长24.50%;完成住房保障支出78875万元,年均增长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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