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省率先实行“无赔款优待”机制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9年01月02日 14:40 【字体:

  为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投入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保险公司更多的让利于农户,同时也让更多农户主动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农村各项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脱贫攻坚,进一步健全农业保险制度,龙山县于2018年开始对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无赔款优待”政策。 

  “无赔款优待”政策主要针对农业保险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在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农业保险减免的零突破: 

  一、对水稻、玉米保险、油菜等种植业保险县级财政承担5%保费补贴,农户承担15%保费补贴,并由承保机构对2017年无赔款的农户,承保机构减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农户应承担的15%保费。 

  二、能繁母猪、育肥猪、公益林、商品林、能繁母牛、柑桔等保险,上年度无赔款的农户,由承保机构减免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农户应承担的15%保费。 

  三、根据我县实际,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百合、山羊产业的补贴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上年度无赔款的农户,由承保机构减免本年度农户应缴纳的保费补贴。 

  201812.87万户农民享受了98.62万元无赔款优待普惠金融政策。

龙山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省率先实行“无赔款优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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