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十三五”期间财政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十三五”以来,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艰巨的改革任务,保靖县财政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扎实落实财政政策要积极有为、注重实效要求,攻坚克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一是合力抓收入。充分发挥财政统筹协调作用,科学分析任务,把握收入预期,联动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突出重点税源监管,坚持依法应收尽收,多措并举组织收入。全县财政收入从“十二五”末3.69亿元增加到5.18亿元,年均增幅7.01%。二是积极对接政策。在减税降费影响空前的压力下,加大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国家对深度贫困县的资金扶持力度和转移支付、新增债券倾斜力度,为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转移支付收入从“十二五”末20.05亿元增加到27.45亿元,年均增幅6.49%;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从2.71亿元增加到6.23亿元,年均增幅18.1%。
财政保障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坚决保障“三保”支出,坚持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做到预算安排不出现“三保”支出缺口,预算执行不出现挤占拖欠。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带头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项目支出,用政府的紧日子换老百姓的好日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十二五”末21.43亿元增加到31.7亿元,年均增幅8.1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从15.25亿元增加到23.46亿元,年均增幅8.99%。二是坚决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坚持“堵后门+开前门”相结合,全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截至2020年9月底,全县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提示区,风险总体可控。坚持“输血+造血”相结合,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十三五”期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投入18.45亿元,其中支持产业发展9.24亿元,基础设施建设9.05亿元,雨露计划及致富带头人培训0.16亿元。到2020年底,全县11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8.3万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坚持“防污+治污”相结合,致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十三五”期间,保靖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收入3.47亿元,用于生态建设及生态保护与治理资金2.15亿元,占转移支付资金的62.1%,全力支持县域污水治理等生态保护工作,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坚决支持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截至目前,全县共投入财政资金1200万元,为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
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贯彻执行《预算法》,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持续完善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纳入涉密清单的事项外,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全部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135家预算单位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上线,优化了财政业务流程,提高了资金支付效率,实现财政业务数据传送电子化、比对审核自动化、业务处理标准化和资金支付安全化。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以“放管服”改革为统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管理程序,按照《湘西自治州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在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和限额标准内进行网上采购。“十三五”期间全县完成政府采购规模76168万元,节约采购资金7098万元,节约率为9.3%。四是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健全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和制度,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控制财政投资评审风险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完成项目评审个数由“十二五”末100个增加到2020年300个,送审金额由7.2亿元增加到18.9亿元,审减率达11.65%。
财政监督管理迈上新台阶。一是健全制度落实保障,严肃财经纪律,出台并严格执行《保靖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保靖县行政事业单位规范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文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基本实现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特别是将扶贫资金纳入湖南省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建成。同时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出台《保靖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监管,保靖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额由“十二五”末16.26亿元增加到25.13亿元,年均增长10.95%。制定《保靖县县属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管理和监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率。四是加强财政队伍建设,加大政策业务学习。全县开展会计政策业务培训15场次,参训人员5000余人;网上继续教育累计达3000余人次。全体财政干部牢牢守住“六个严禁”底线,抓好落实“四项机制”。
“十三五”期间,保靖财政工作先后荣获2016年度县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A级、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财政税政法制工作绩效评价县市区获奖单位、全州平安建设优秀单位、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先进单位等省、州、县级奖励10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