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一江碧水 共护画里泸溪——湖南泸溪多措并举打好打赢禁捕退捕攻坚战持久战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0:53 【字体:

泸溪县地处湖南省西部、湘西州“南大门”,位于武陵山片区腹地、沅水中游,被列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县。2019年禁捕退捕工作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闻令而动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禁捕退捕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守护好一江碧水为目标,创新管理模式,坚持“水、陆、空”并进,做实做细绣花功夫,全面完成退捕渔民上岸转产,启动沅江武水流域暂定“十年禁渔”工作,全县水生态水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一、提高站位,扛牢十年禁捕政治责任。一是落实专班推进。成立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负责制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也相应搭建起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专班队伍,有效确保了禁捕退捕工作的政令畅通。二是严格督查考核。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及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推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落实,稳步提升禁捕退捕工作质量和水平。三是广泛宣传教育。通过利用新闻媒体、入户宣讲、村村响、标语、电子屏、文联采风创作等宣传手段,努力营造“扛起十年禁渔令、共护画里泸溪”的浓厚宣传氛围,推出了一大批精品诗歌、文学作品,累计在国家、省级媒体上稿50余篇,禁捕退捕工作深入民心,制止非法捕捞已成为泸溪广大群众的行动自觉。

二、精准施策,确保禁捕退捕工作实效。投资近500万元,安装64个电子监控点,在重点溪河建设“智慧渔政”;为全县11个乡镇均配备1台无人机;为农业综合执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为浦市镇、武溪镇各配备1艘冲锋舟,为快速巡逻、精准取证、高效执法提供了坚实保障。组建专业执法队伍,明确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渔政执法,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涉渔刑事案件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水产市场、餐饮店、渔具店等监管执法;属地乡镇负责辖区内全面禁渔工作。对执法实行绩效考核,明确牵头部门、属地乡镇必须牵头办案,协助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对各自负责的河段、行业、市场、辖区出现监管执法不到位或出现群众举报现象的单位一律进行通报并扣除相应考核分,确保禁渔令落地生根。

三、铁腕执法,推进禁捕环境长治久安。建立县乡纵向联动,部门间、乡镇间横向联动的“三级联动”联合执法机制,要求禁捕区域联合执法必须做到“清江、清船、清网、清人”,确保“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无违规垂钓”等行为;全面落实非重点水域“一人一杆一线一钩”政策,所有违法案件必须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手软留情面。去年来,全县共收缴电鱼设施36台套,销毁地笼3万余米、行政处罚19起、刑事处罚6起,有力震慑了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四、结对帮扶,提升建档立卡工作水平。聚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实现退捕渔民从“江上”“船上”到“岸上”“陆上”转产生活,做实做细退捕渔民后续扶持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积极落实退捕渔民社会保险及补贴,解决后顾之忧;通过专场招聘会、企业招工、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为劳动年龄范围内退捕渔民提供就业保障;对160户退捕专业渔民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一户一档”,量身定制帮扶手册,落实帮扶措施、责任人,帮助退捕渔民解决好就业创业、子女就学、住房解困、生活困难等现实困难,确保渔民上岸后工作有着落,生活有保障,子女上学不用愁,实现“禁得住、退得出、稳得住、能小康”目标。

五、创新管理,健全禁捕退捕机制体制。出台《泸溪县渔具销售监管制度》《泸溪县水产品销售监管制度》《泸溪县规范天然水域垂钓管理的通知》等8个规范性文件,严格实行购买渔具申请审核、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划分了禁钓区和休闲垂钓区,为禁捕提供执法支撑。实行“乡村共管、以村为主”工作模式,在省内率先组建禁捕巡护组织,聘请202名巡护员,其中公益性岗位42名,工资1000元/月,负责沅江、武水重点禁捕河段巡河;非公益性岗位160名,500元/月,负责其他面上溪河巡护,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印发《关于对举报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行为给予奖励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奖励内容、奖励标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禁捕护鱼行动。积极引导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全县涉溪河的127个行政村均建立了禁渔村规民约,实现了禁渔工作村民自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力构建了“高效协调、多管齐下”的禁捕工作新格局。

下一步,泸溪将高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旗帜,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绿水青山当做金山银山,时刻秉承赤诚初心,以实际行动坚决推动禁捕退捕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泸溪深入实施,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泸溪力量,以水为笔,让无边江景焕新颜,全力绘就“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的醉美泸溪山水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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