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财政:四举措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财政局四举措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夯实基础,强化工作机制。
结合上级绩效目标管理相关文件,制定了《龙山县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批复、调整与应用等内容,强化绩效目标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二是细化责任,强化预算编制。
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目标刚性约束作用,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县级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同步设定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不明确,无法量化的项目不予安排预算。预算绩效目标一经批复,原则不予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按照预算调整流程报批审核,核定后予以调整。
三是优化管理,强化跟踪监管。
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后,及时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对接,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及时调整、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部门、单位整改落实。组织单位进行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绩效目标录入,结合绩效目标录入过程,明确整改目标,实现预警处理及时高效。
四是严格约束,强化结果运用
通过部门预算管理系统申报、审核绩效目标后统一上报县人大批复,实现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绩效目标在预算下达时同步批复到各预算单位,并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增强绩效目标的约束力,确保绩效目标有效实施,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2年,全县109个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金额17.8946亿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351个,涉及资金2.88亿元。除涉密项目外,县财政局对所有项目绩效目标100%开展审核。通过打造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链条,为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