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实施政府采购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1年11月01日 10:13 【字体:

  为规范县直机关公务车辆加油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南县按照上级要求,从2010年开始对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实施政府采购。截至今年9月,全县纳入定点加油的公务车辆达227辆,资金发生额达888.2万元,节约资金45.5万元,节约率达5.1%。

  为促使此项工作的高效开展,该县印发了《南县财政局 南县监察局关于做好2010-2011年全县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工作的通知》,为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

  为促进定点加油供应商之间的公平竞争,提高定点加油服务质量,明确在定点加油有效期内,各单位可以根据各定点加油供应商的信誉、服务质量以及网点分布等情况自行选择一家作为本单位的定点加油单位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即可,增强了单位的选择权,改变了原来采购办“包办”的现象,在促进公平竞争的同时,方便了加油单位。

  为加强公务车辆定点加油结算工作的财务监督,明确要求各单位实行定点加油后一律不得报销零星加油发票;供应商必须按照“一车一卡”的原则进行加油,如卡号和车号不符,加油站必须拒绝持卡加油,违反要求的将取消供应商参加下一轮竞标的资格。制度的实施使用车单位和供应商的加油行为进一步得到了规范,有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南县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实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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