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财政局以实际行动喜迎“十八大”
该县结合对财政形势的综合分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文明优质服务,喜迎党的十八大”这个主题,狠抓财税征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三项工作,建立健全财政收支管理体系、财政监管体系、财政服务体系,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全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力推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培植财源经济力度进一步加快。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决定财政收入及财政经济和谐发展的理念,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一是将招商引资、培植后续财源摆到了首要位置,促进辖区内企业发展、经济发展,及时解决财源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继续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和牛潭河工业园区建设,特别是桃江经济开发区充分履行财政职能,不遗余力地搞好服务工作,夯实财税基础。三是充分运用各种财税手段和调控措施,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尤其是灰山港镇将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和新项目开发结合起来齐头并进。四是着力支持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税控联管和协税护税工作进一步深化。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乡镇财政所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新的变化,从组织队伍常年“收税”回归到培植财源、税源调查登记,做好涉税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工作,提高信息利用水平;及时争取当地党政领导重视,调配和充实协税力量,优化征税环境,防止暴力抗税现象发生;健全税源台账,定期与国地两税所在地分局(所)进行衔接,做到辖区内税收不出现人情税和漏征漏管现象,确保所有税源在财政所的掌控之中。
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开展对各类专项资金的定期或随机检查,并对部分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实施重点检查,及时掌握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二是开展标准化财政所建设,全县16个财政所申报建设标准化财政所的就有10所,有效提高了乡镇财政所的软硬件建设,增强了乡镇财政所的资金监管能力;三是加大对乡镇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力度,制订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办法,明确乡镇财政监管责任,延伸了监督级次;四是配合纪检、经管等部门开展财政补助、项目资金和村级财务公开公示专项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切实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着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大小农水建设支持力度,支持病险水库治理,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积极申报争取上级支持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不断整合县级农业发展资金,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强化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二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村低保财政配套资金筹措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尽快实现应保尽保、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新农合和居民医保筹资工作,提高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参合率和补偿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群众医疗保障能力。
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的实施,促进了乡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加快经济发展。一是严格控制政府性支出。加强项目管理,防止在建设中损失浪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和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二是继续做好“省直管县”对接工作。密切关注财政新体制调整情况,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尽可能缓解县乡财政支出压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定员定额管理体系,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预算的细化量化程度;加强项目预算的量化管理,逐步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项目支出定额指标体系和支出评价机制。
项目资金和财政补助惠农政策进一步强化。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工作,继续做好家电下乡补贴“后期”工作;二是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特别是涉农项目资金的监管,着力规范财经秩序;三是严格执行家电、摩托车下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掌握农户购置信息和商家信息反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在全局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强化了干部素质业务教育,推荐四名财政所长参加省厅组织的业务培训,输送一名财政业务骨干到省厅跟班学习,开展5期200多人次的乡镇财政干部和乡村干部惠农政策、业务知识轮训班;组织开展财政系统身体检查和扒山、钓鱼等文体活动,增强了财政干部的集体协作和健康意识,提高了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了财政制度建设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初衷与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