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深化“五项改革”力促财政稳定健康发展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7月18日 08:41 【字体:

  为稳步推进财政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改革,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桃江县财政局以文明优质服务全面推进和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了全县财政工作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一是稳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继续扩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年初将可预计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预算,县级超收财力及新增转移支付在年初预算中列出待安排项目,按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的轻重缓急予以实施。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围绕津补贴改革要求,进一步净化了项目支出内容;规范部门预算调整,健全预算外追加审批程序,提高预算透明度,增强了预算约束力。

  二是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去年的基础上,该县制订了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开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成果得到巩固。今年5月又启动了乡镇一级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及时对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和工作布置。与此同时,实行了会计核算职能的转变,恢复了95个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能,建立会计核算平台(网络),进一步加快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步伐。

  三是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工作。在规范和完善“2011-2013年桃江县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定点保险维修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桃江县2011-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定点报价表”的基础上,通过走访调研、征求意见,确定了新一轮公开招标公务车辆保险、维修定点采购单位方案与方式,进一步完善定点采购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并将教育系统的工程采购和卫生系统的医疗设备、工程建设和服务项目采购常年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定期对协议供货商进行质量、价格检查,处理处罚投标造假牟利案件,维护了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是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体制。依托财政金财工程,完善非税收入信息平台,严格按照上级收费项目和标准调整的有关政策,调整核定相关单位新的收入基数,实行经营服务性收入计划管理并单独考核;落实政策,改革检察院、交警大队、人防办等单位收入管理模式;完善对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和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的管理。通过一系列改革,真正实现非税收入项目、标准、征缴、票据、资金等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单位、银行、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的实时反映。

  五是规范和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新设立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由公开招考录用的投资评审专业人员,进入角色快,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及时对财政性资金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和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行为,并从源头上严格控制资金,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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