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厉行节约科学调剂使用公务车辆
今年以来,桃江县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在2013年出台的《桃江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基础上,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全县公务车实行“严格管理、科学调剂、合理使用、依规处置”,确保全县公务车使用在“刀刃”上,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严格管理,实行定编定单位进系统统一管理。去年以来,该县组织县财政局、县纪委工作人员,对全县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做到对所有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人民团体、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编制、车辆实有数底子清、情况明。对全县453台实有公务车辆实施定编、定单位,全部纳入省公务用车电脑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
二是科学调剂,确保合理使用归口管理公务用车。首先,取消领导干部“专车”,明确规定,在职县处级以上干部一般公务用车按2人1辆配备,由所在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按照“四大家”序列归口管理,统一安排公务用车。其次,对超编、超标车辆,实施依规调剂、合理处置,将8台超编车调剂给无车有编的单位使用,确保了公务车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依规处置,做到公车清理到位节约财政资金。该县坚持“先调剂、后购置”原则和严格处置“公车私挂”、“未审先购”、借用所属企业名义上牌等违规购置公车。今年6月,该县成功拍卖公务用车9台,其中拍卖“公车私挂”等违规车3台,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旧公务用车6台。2013年来,该县通过拍卖、协议出让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务用车51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