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全民创新创业
为进一步激发全民创新创业热情,鼓励支持全民创新创业,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近日,桃江县出台《桃江县鼓励全民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全民创新创业。
一、加大创业培训扶持力度。在整合教育、财政、人社、农业、卫生、安监等单位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全县创业技能培训基础上,对经人社、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认定的创新创业实训基地,对有创新意愿和能力的创新创业人员进行不超过6个月的创新创业实训,按接受符合条件的实训人数,给予创新创业实训基地每人每月200元实训补贴。
二、加大创业补贴力度。一是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经财政、人社部门审批后,提供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2年内由财政全额贴息。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在桃江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2年、年营业收入和年纳税分别达到20万元和1万元以上的,给予2000元/户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对残疾人在桃江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稳定经营2年以上、年营业收入达15万元的,给予2000元/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减征个人所得税。从事加工、修理、修配所得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加大创业载体扶持力度。一是对利用各类国有、集体有效资源创办创新创业基地,且稳定经营2年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二是鼓励全县行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利用自身资金、技术优势,打造行业创新创业基地,经验收合格,认定为省、市、县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三是对大学生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内创办的企业予以2年补贴租金,对孵化成功的企业给予10-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支持。
四、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每年投放1亿元创新创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新办实体的城乡创业者,依据其创业规模、安置劳动力人数情况,提供5-50万元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财政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2年全额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项目,提供50-200万元担保贴息贷款,财政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50%给予2年贴息。
五、加大创业奖励力度。一是每两年评比一次科学技术进步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奖金总额20万元;每年评比一次科技创新专利奖,对当年授权的职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专利授权奖,按不同奖项给予400-10000元奖励。二是新创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两型”要求,成长性好,营业收入在200万元以上和年净入库税金2万元以上,并对促进桃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成功典型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每年在创新创业典型企业中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创业标兵”,给予3-5万元奖励。三是对初次创业获得省名牌、国家名牌产品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注册商标、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一次性给予0.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