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三举措切实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02月19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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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桃江县切实加大财政投入,稳步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确保了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农村教师“引得进、留得住、安心教”。
一、推行特殊岗位津贴。一是在同等享受其他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的同时,该县财政专项安排500万元,对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实施特殊岗位津贴,最高达300元/人·月。二是实行偏远农村教师交通补贴。该县财政每年拿出400万元,对全县106所农村偏远学校的1000多农村教师实施交通补贴,全年按10个月时间计算,最高达500元/人·月。
二、积极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为体现政策的公平性,在全力落实乡镇政府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该县比照乡镇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及时对在乡镇从教的农村教师落实乡镇工作补贴。2015年,该县财政共安排农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经费1732万元。
三、加快乡镇学校保障房建议。利用周转房建设、中西部地区初中工程建设,大力建设教师公租房,切实解决农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该县计划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县财政投入资金3000万元,建设公租房600套,专项解决农村偏远教师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