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改革
桃江县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为契机,不断深化体制改革、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切实推进乡镇预算管理标准化,有力地提高了乡镇财政保障水平。近几年来,乡镇机关人平财力由3.2万元提高到7.36万元,增长230%;村级运行维护经费由村均7.04万元提高到17.5万元,增长236%,全县15个乡镇财政收支基本实现平衡。
一、深化改革,切实提高乡镇经费保障水平。以建立健全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提升乡镇财政服务能力为出发点,着力深化乡镇财政体制改革。通过深化县乡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将财力更多地倾斜到乡镇,乡镇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乡镇财政支出保障和民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体制期内:一是调整收入分配方式。确定“核定基本财力+体制固定补助+发展经济奖励”的分配管理模式,建立县乡均衡化的预算体系,实行乡镇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由县财政按县直部门单位同口径预算,平衡乡镇财力差异,保证乡镇基本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创新财政奖补制度。对乡镇老企业超过规定的标准所交纳国税或地税,新增部分按县实得财力的30%奖励给乡镇;新发展企业所交纳国税或地税达到年标准以上的,按县实得财力的45%奖励给乡镇等创新机制,从政策上引导鼓励乡镇发展经济,培植壮大后续财源。三是实行消赤减债奖补机制。乡镇在不得新增债务的基础上,每年必须按所得“固定补助”和“发展企业奖励”总额的30%安排财力,用于消赤减债。对乡镇年内消化目标存量债务的,县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奖励,激励乡镇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消赤减债。
二、规范程序,稳步提升乡镇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编制,以《关于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原则,每个乡镇在编制预算过程中,结合财政政策和经济环境、存量资产、收支结构等因素对财政收支的影响,按照“三个严格”与“三个确保”提高预算编制标准与质量,通过预算软件规范预算格式,细化预算编制,做到数据准确可靠。一是严格按照体制规定调整收支结构,确保预算编制顺序规范,分配合理,内容完整,支出细化到款、项、目;二是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确定基本支出范围,做到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范围统一;三是严格按照“二上二下”的编报审批程序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的合法合规。
三、强化控制,切实增强乡镇预算执行水平。着力规范乡镇预算标准化管理,不光要细化乡镇预算编制,还要不断提高预算的执行力。一是强化预算执行指标控制。指标分配、调节与控制是规范乡镇预算执行秩序和进度的重心,尤其是“三公”经费是重中之重,通过在财务软件“单位会计账套”中将公务费指标总额按不同性质和比例细分并量化到每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上,然后按规定用途报批。凡超出限额指标的支出项目登记入账时,系统会自动提示“数额超出指标”,从账务处理层面规范了公务费的使用,达到乡镇“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投入社会服务和经济发展的资金明显增加。二是强化预算调整的赤字控制。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乡镇发生短收或者增支因素,使原收支平衡的预算执行出现赤字,如何调整预算?根据“乡镇年度综合预算执行方案批准后一般不予调整”的原则,调整预算必须先报县财政局审核,调整数额较大的,还必须向县政府报告,然后再报乡镇人大批准。因突发事件或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支出,数额未超过本乡镇年度支出总额3%的,在当年的预备费中解决。三是强化决算的审核监督。对预算执行结果的审核监督,在锁定不突破预算指标的前提下,坚持认真清理收支项目的使用标准与范围,采用绩效评价机制,全面考核乡镇财政的预算执行效能。同时,对预算执行不到位或超预算开支的乡镇,在县对乡镇财政绩效考核中相应扣分,并根据扣分比例减少乡镇的奖励补助。四是强化公开公示。乡镇预算与决算除按法律规定接受人大监督外,全部在桃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开,做到收入支出一目了然,随时可查,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