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四举措推动金融产业扶贫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6年10月17日 00:00 【字体:
  

  为切实帮助贫困农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困难,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努力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桃江县扎实落实上级各项金融产业扶贫政策,积极探索扶贫新思路,充分借助金融信贷模式开展产业扶贫,取得初步成效。

  一、强化组织,提高思想认识。该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要求各乡镇扶贫工作站明确专人负责,重点贫困村建立金融扶贫服务站,确保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提高各责任单位思想认识,坚持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各单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借助承贷金融机构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的金融杠杆作用,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产业发展的资金困难,稳定实现贫困农户增收脱贫。

  二、整章建制,规范操作体系。根据该县实际,在充分调研和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桃江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施细则》,确立了加大投入、规范评级、发展金融产业链和强化金融服务的总目标,规定了“一授两免三优惠一防控”的信贷政策,并对信贷对象、额度、期限、利率、方式和贷款责任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金融产业扶贫实施流程,明确了各项保障措施,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做好金融产业扶贫工作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

  三、加大投入,加快推广步伐。该县财政、扶贫部门充分立足本地实际,积极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建档立卡贫困农户贷款投放规模,确保每年新增贷款递增20%以上,并逐步增加贴息资金投入。同时,要求承贷银行按基础利率发放贷款,减少贷款成本,并适度提高承贷银行主管和监管部门在金融扶贫中的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快金融产业扶贫的普及推广速度,造福更多的贫困农户群体。 

  四、加强考核,强化信用奖惩。对全县金融产业扶贫工作实行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各单位、乡镇、承贷银行等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实施奖惩,对年度扶贫小额贷款到位且到期贷款收回率在98%以上的乡镇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投放不足或到期贷款收回率低于96%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建立风险补偿激励和退出机制,对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连续3个月低于98%的乡镇,停止该项贷款业务,在进行风险补偿后组织清收,直至年内到期贷款收回率达到98%以上,并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再启动贷款业务。  


桃江县四举措推动金融产业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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