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四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激动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县财政围绕“抓弱项、重帮扶、稳预期、促发展”积极施为,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帮扶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县域实情,联合有关部门并经县政府同意,研发“四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激发县域经济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动能。截至3月10日,园区已复工复产企业61家,复工复产率达98.39%。
——在财税支持力度上亮硬招。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影响较大且未获得上级专项再贷款支持的县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给予20%的新增银行贷款贴息;2020年2月底前复工复产的园区工业企业减免2个月厂房租金,生产防疫物资的工业企业减免3个月厂房租金。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直接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对从2020年1月1日起,通过规定渠道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规定渠道捐赠用于应对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税。
——在减轻缴费压力上谋新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文化旅游等企业2020年度产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准予在不超过3个月内延期申报或缴纳税款;对未按期进行税费种申报、财务报表报送、税款缴纳的,免予税务行政处罚。在2020年10月底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报建手续时,可按“0.5:0.5”的比例在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纳报建费用;对省、市重点项目或信誉良好的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预售重点资金监管比例下降50%。从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一般工业企业(高耗能行业除外)按到户电价的95%进行收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可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补缴到位。
——在疫情防控上出实招。积极筹措资金,通过直接对接、厂家联系、社会推荐等方式,多方筹集口罩14万个、84消毒液5吨、酒精1吨、漂粉精1吨、体温枪130个、手套1000双等防疫物资,并按每家企业1至2支体温枪、每个员工10个口罩的标准配发给园区物资紧缺的企业,缓解企业防疫物资紧缺现状;对园区食堂进行分区隔离改造,分批次对复工复产员工进行核酸检测,降低感染风险;聘请专队按2次/日标准,对园区公共区域进行消毒作业,降低病毒传播风险。选派财政干部下沉包点企业,全程担任“排雷员”“守门员”,协助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迅速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此外,利用横幅、宣传栏、宣传册、广播、微信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营造全员“参战”良好氛围,众志成城打好新冠肺炎防控阻击战。
——在促进社会消费上用妙招。在疫情过后,积极协助县政府组织县内各类企业、商场、个体工商户等开展以“惠聚湘鄂边,乐购南洲城”为主题的大型优惠让利购物节活动,促进消费恢复和潜力释放,拉动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