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入“五化”轨道
平江县以制度化为前提、精细化为灵魂、信息化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使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变得更加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扩面提质,国库改革渐趋成熟化。积极推进改革范围“全覆盖”,新增乡镇卫生院、职业技术学校和海事处等单位27家,纳入改革的单位增加到238家;努力延伸管理链条,出台《平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使3.4亿元的国有、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从体外运行转变为国库集中管理,有效防范了资金风险;不断提升制度完整性,建立资金支付监督约束长效机制。全年直接支付资金41.43亿元,其中直接支付39.6亿元,直接支付率为95.6%;拒付不合规支出1118笔、3209万元;国库改革在全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十周年纪念暨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介绍经验。
强力推进,公务卡结算走向规范化。对县直预算单位17项支出内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由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对全县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联合督查,通过下发专题通报、明确整改期限、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等方式,唤醒单位公务卡使用意识,刷卡业务量有效增加。2012年,纳入改革的228家单位共办理公务卡5238张,实现公务消费3680笔,刷卡金额256万元。
创新手段,财政专户管理基本实现集中化。按照“湘财库〔2012〕2号”等文件精神,该县财政制订工作方案,重点对社保基金多头开户、乡财县管结算户的撤销和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归口国库等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特别是通过政府采购手段,不仅将21个社保基金专户整合为6个,而且实现了社保基金的分户核算、分户计息。目前,全县财政专户精简到19个,其中归口到国库管理17个。
全面清理,临时机构财务实现精减化。针对临时机构设置过多,造成行政资源分散、运行成本较高的问题,该县对近几年因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需要而临时设置的各类临时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临时机构57个,其中撤销26个、合并17个、归口管理9个,缩减率达91%。保留的5个临时机构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全年节约财政性资金900万元。
优化服务,基础管理实现常态化。增强服务意识,对交通不便的预算单位实行网上申请用款方式,对一次申请业务量大、短时难以全部办结的单位实行预约制,有效错开办事高峰,赢得了服务对象的好评。严格实行岗位职责“四分离”:业务印章与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使用相分离;资金审核与支付相分离;资金支付与核算相分离;前台业务操作与后台监督相分离,强化了岗位之间的制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