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
湖南省财政厅网站
时间: 2013年07月29日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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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湘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偿债准备金5000万元,从2009年到2013年,5年累计安排偿债资金2.5亿元,并将准备金逐年划入财政偿债专户,实行集中支付、专账核算。
该市规定,对于审计认定纳入财政台账直接兑付三个建设指挥部和四个项目单位的重点工程陈欠3.06亿元,每年按15%的比例偿还,5年共偿还债务2.3亿元;对于审计认定纳入财政台账直接兑付两个园区的重点工程新欠7386万元,按3:3:4的比例分三年还清,按工程进度共偿还债务2662万元。在偿付方式上,所有工程款由财政偿债专户直接支付到债权人;对于到期应由政府负责偿还的上级财政和金融机构债务,经市财政局金融债务股审核登记后,送交国库按债务预算计划直接支付债权人;对于部门举债项目,按照“谁举债、谁担责、谁偿还”的原则,统一由财政部门制订偿债计划,纳入部门预算方案,督促债务单位分批逐年清偿;对政策性债务,暂作停息挂账处理。
通过上述举措,该市规范了偿债资金支付程序,减少了资金周转环节,控制了单位挤占挪用,确保了偿债准备金专款专账专用,杜绝了因债引发的各种矛盾和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